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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光田綜合醫院捐贈弘光科技大學就學助學金」
99學年第1時段申請作業流程說明
一、申請對象:護理系所(科)具學籍之在學學生。
二、錄取名額及助學金額:99學年應錄取20名(扣除97、98學年度錄取之99學年度續
領名額10名),本學年可錄取名額10名;每名自得獎學年起,每學年皆可獲得
10萬元助學金,領取至畢業學年止,例:五專三年級或四技二年級申請經評審
錄取核定後(次年無須再重複申請),即可連續領取三年,至畢業學年止,餘類
推。
三、申請資格:下列條件皆需全數具備。
1.護理系所(科)之二技第一年
下學期、四技二年級及五專三年級(含)以上在
學學生。
2.學業成績:五專及四技部使用申請當時之前學年(二技部使用981學期成績)總
成績75分以上,專業科目皆為70分以上(不含重補修)。
3.操行成績80分以上,不曾受小過以上之處分。
4.不得出現延後畢業之情形。(含重補修及學程實習等。)
5.設置原住民保障名額,額度至少一名,由審查小組審核議定之;原住民保障名
額之學業成績為前學年總成績60分(含)以上即可申請。
四、申請時間:99學年助學金申請日期概分兩個時段:
第一時段:99年3月1日至3月31日(9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請勿提出申請)。
第二時段:9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五、申請方式: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自我介紹-抬頭請註明:日、夜部別、學制、
班級、學號、姓名、前學年(期)成績證明(具原住民身分另檢附戶籍謄本)
、(有護理證照者請檢附影印本)、郵局或合庫銀行存簿封面影本等,依下列程序
ðu生活輔導組查核簽章
ðv導師推薦審查簽章
ðw
護理系主任簽章
ð
x醫護學院院長簽章
ðy於99年3月31日前將申請表件等繳至B107生活輔導
組ðz等候核定通知。
六、助學金評選:1.由本校邀請光田綜合醫院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審核議定之。
2.兩個時段申請分別召開評審會審查,錄取同學採個別通知。
七、助學金核定:經審查小組審核議定之錄取學生名單陳校長核定。
八、簽署服務承諾切結書:通知錄取學生,並於2週內填寫繳交服務承諾切結書
(未於期間內完成視同自動棄權並立切結,得由辦理單位通知備取者遞補之)。
九、函請撥款:99學年度兩個時段錄取學生名單及服務承諾切結書等資料函轉光田
綜合醫院備案,辦理撥款相關事項。
十、請款轉帳:承辦單位於光田撥款入校後請領助學金款項,轉帳匯入錄取學生提
供之金融帳戶。
十一、服務資訊:
1.光田綜合醫院就學助學金所有相關資訊,請瀏覽/弘光科技大學
「網站首頁」/下方「熱門連結」
右二【相關機構】之「光田助學金專
站」,內容可供參閱、下載及留言。
2.服務洽詢:可至B107生活輔導組面詢-業務承辦人陳評清先生,或電詢
(04)26318652-14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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