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旨:

  本中心原為研究發展處國際交流組,自99學年度第1學期起由於大陸交流業務受到關注,因此設立兩岸事務發展中心,於100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將國際事務從研發處移轉,並更名為國際暨兩岸事務中心,後於102學年度更名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,負責推動國際暨大陸學術交流、學生境外學習,以及境外生招生與輔導等相關業務。目前,本校已與美國、越南、新加坡、澳洲及中國大陸等地之學術機構簽訂學術交流協議,希望能增加師生海外交流、研習的機會。
業務項目:
● 推動國際與兩岸交流及合作計畫
● 規劃及執行國際與兩岸專案計畫
● 其他有關國際與兩岸交流事務